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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相告!今年过年千万别在松滋做这件事......

2019年01月28日 15:23     小编:松小房     松滋政府网     点击:17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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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到了腊月就是年”

临近农历新年

家家户户开始晒年货

大街小巷张灯结彩

过去,为营造节日氛围

人们习惯燃放烟花爆竹来增添喜庆

今年松滋人请注意

这件事千万别做


松滋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指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城区指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产生烟火、声光的各种烟花、爆竹、礼花等。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东以城东工业园永兴变电站至民和路(尚雷仕东侧)为界,南以太平桥至高速公路收费站为界,西以白云边大道为界,北以丰坪桥至贺炳炎大道北段和金松大道西段为界。

  三、除经市政府批准举行的重大庆典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所有公墓在安葬、扫墓、祭祖等任何期间(含清明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倡鲜花祭祀,文明祭扫。

  四、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禁止燃放工作,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清查收缴违规运输的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负责清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和网点,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城管局负责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巡逻,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环境卫生以及流动商贩占道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民政局作为公墓的主管部门、新江口镇作为城区公墓的属地管理乡镇,一是要加强公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在公墓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市教体局负责做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和宣传工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责的部门和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

  五、松滋经济开发区、新江口镇、八宝镇、南海镇、市农业局以及下辖各相关村(居、社区、场),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市各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要上门要求死者家属在灵车途经城区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内的在建房地产开发小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本区域内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通告的规定,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交由市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七、鼓励实名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八、各乡镇可参照本规定发布通告。

  九、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及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很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再加上市面上的烟花爆竹质量参差不齐,更容易爆炸引发火灾。


燃放烟花爆竹带来严重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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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鞭炮时不仅会造成空气污染,而且会产生噪音污染。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它不但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倦等 。


所以!禁鞭必须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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