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松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201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松滋市人民政府批准,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买备用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2012069 |
新江口镇五一路 |
3236 |
商服 |
1-2.5 |
≤30% |
≥20% |
≤60米 |
40 |
800 |
140 |
备注:竞得人必须保证该地块相邻宗地的通行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具体细则详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本次拍卖会由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依法组织实施,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拍卖宗地所在地进行展示,松滋市国土资源局与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出让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3日17时30分前到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索购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工本费200元)。
六、申请人应于2012年12月3日17时30分前到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17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2年12月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地点:
定于2012年12月4日上午10时30分在荆州金凤皇冠大酒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举行拍卖会。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以下银行帐户均可)
竞买保证金帐户:
收款单位: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帐号一: 1813021219200147170 帐号二 : 42001625008053001779
开户银行:工行荆州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建行荆州市凤凰支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汉南路与中山路步行街交汇口B678栋4楼403
联 系 人: 张先生 13886607778 0716-4165188
网 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站
松滋市国土资源局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