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洈水镇“七严格”强化城乡个人建房管理

2014年06月05日 09:54     小编:松小房     松滋政府网|0     点击: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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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洈水镇为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成立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土和规划城建两部门共同负责、联合办公,对城乡个人建房进行严格控管,防止违法用地发生。
 

    该镇严格坚持依法、简易、便民的原则,实行分区域、部门牵头联合审批和管理,明确由规划城建所负责牵头集镇规划区域相关村居,国土所负责除此以外的其他区域,做到分工负责,责任细化。全镇城乡个人建房(含新建、改建、扩建)务必认真执行“严格审查、依法申报、先批后建、规范建设、违法必查”的工作原则;务必认真执行“村居审资、分块负责、联合审批、两证同步、专班放线、全程监管、验收发证”的基本审批管理流程。各村居要增强规划土地管理意识,严格执行村庄规划,合理确定集中居民点建房;城乡规划审批中要对各类建设严格执行建设规划技术指标许可要求,对占地和建筑面积、高度、正负零和建设红线等严格把关。
 

    他们严格重点管控,划定了规划区、禁建区以及限建区范围,实行一、二、三等级管理。明确了一、二、三级巡查区域,要求各村居对各自辖区巡查负责,各部门对牵头区域巡查负责,工作人员实行包村定岗定责。严格责任追究,对基本农田、一般农田或是其他违建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上报的,均作出了相应责任追究规定。且对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擅自建房行为,作出了断电、断水、断气之规定,如相关部门违反规定擅自为违法者通电、通水、通气,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该镇严格考核结帐,对村居规划、土地协管员工资,实行绩效奖惩管理,由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打分,按同百分比予以兑现。对违建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的村居,村级工作采取一票否决制,严重者将对村居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梅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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